您好,欢迎来到昆明华航技工学校!
签订合同保障就业
在线咨询
专业设置咨询
就业保障咨询
教学管理咨询
学费明细咨询
学历文凭咨询
返回顶部
现在预约为您量身打造未来规划
当前位置:
首页 >
新闻动态 >
学校新闻
学校新闻
行业资讯
家长主体意识回归,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来了!
发布时间:2021年11月01日阅读数:849来源:原创分享:

前几天,全国都在关注一件事,那就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的表决,随着23日的投票通过,宣布着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法律正式落地,该法明确说明了“未成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”。

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表决通过,不仅明确了家庭教育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,要求家长必须“依法带娃”,同时也让更多家长担负起家长的责任,提升家长的主体意识,有助于形成学校教育、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合力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。

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点在哪里?请慢慢往下看。

一、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、家教、家风,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
二、家庭教育以德树人为根本任务。

三、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,国家和社会提供指导、支持和服务。

四、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。

五、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精准服务。

六、明确妇联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作用。

七、父母分居或者离异,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。

八、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指导社区家长学校、学校家长学校及学校其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。

九、自然人、法人、非法人组织可依法设立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机构。

十、公检法发现未成年人出现罪错行为可责令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。

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来说,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始,家庭教育才是真正的“开学第一课”,它对于一个人的一生都有深远的影响,因而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。关于家庭教育中家长的主体责任,过去虽然有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提出对未成年人的“家庭保护”,明确监护人的监护责任,但较为笼统、模糊,因此需要进行进一步明晰。

而家庭教育促进法也正是在这样的国情下“千呼万唤始出来”。

保护未成年人,应该强化家长的监护责任,对家长作为主体的监护不力、监护不当,要追究家长的法律责任,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对此进行了明确。

家长要具有强烈的权责主体意识,主动行使父母职责,主动思考家庭教育应如何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,这要求家长不断充实自己,要主动了解家庭教育的相关知识,参与相关的活动,尤其是多参与当地学校和社区举办的公益讲座等,了解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,树立科学的养育观。此外,家长需要主动了解孩子,了解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,尊重未成年人的个体差异,提供高质量的家庭陪伴。

对于广大家长而言,当下的家庭教育当务之急是转变以知识为主的家庭教育观,树立“处处皆教育”的家庭教育观,注重家庭生活的点滴细节,使家庭教育为个体的全面成长服务。父母的言行是子女的模范,很多时候孩子就是父母的翻版,一些不好的行为习惯,可能在家长身上也有同样的问题,作为父母要注重自身言行,提高自身修养,才能更好地言传身教,发挥家庭教育的育人功能。

家庭教育中更为关键的是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,持之以恒地做好家风建设。家庭教育的核心特点在于浸润,这也是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价值导向。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在于立德树人,完成这一任务需要长期的、多样的、具有正能量的文化浸润。而良好家风的作用在于长期、稳定地实现这种浸润。因此,父母要努力营造和谐、正向并具有特色的家风,如此才能培养出具有良好教养和身心健康的孩子。



预约你的精彩未来
免费领取课程体验卡 到校参观,报销路费
技能+学历
技能加学历教育,真实可信
10项热门专业选择
丰富的专业课程设置,自由选择
毕业专业对口就业
5重就业保障体系,4项就业指导服务
Copyright © 2010-2019 昆明华航技工学校有限公司滇ICP备20002172号-2
技术支持:奥远科技